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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临城:水泥厂污染物随意堆放为何能逃避监管?
    文章来源:《祖国》 作者:lzj

     《祖国》记者江运川  近日,本刊接到群众反应,河北省临城县天马水泥厂固体废物随意堆放,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均没有结果。

        4月6日,本刊记者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据附近的群众介绍,该企业固体废物都是晚上运输过来的,具体从什么地方运输过来的我们不太清楚。

        记者发现,现场堆积着大量的黄褐色颗粒状固体废物,气味非常刺鼻,而且堆放地点周边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漏等环境保护措施

        记者当即拨打了环保投诉举报电话12369,接通电话的是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的工作人员,记者把天马水泥厂堆积大量固体废物的情况反应给了对方,并请求该局执法人员到现场一起了解究竟。但该局执法人员迟迟没有到来,记者又多次拨打举报电话之后,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反应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记者问是怎样解决的?该工作人员说:我们调查了之后,立案解决的。

        4月10日,记者来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了解天马水泥厂堆放固体废物的具体情况。接待记者的张副局长介绍:该起事件我们正在调查当中,我们的执法人员在2019年3月28日巡查时,发现天马水泥厂拉着固体废物的汽车正在卸车,发现后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调查,并且按照涉嫌危险废物来调查的,来源是从山东一企业拉出,至于哪一家企业我们现在正在调查不便于透露。至于固体废物的检测,目前还没有检测,我们河北省环保系统有个监测中心,但是他们能力也不足。

        当记者问“3月28日之前有没有对企业检查过,检查当中是否有堆放的固体废物,以及检查的日期,有没有视频记录”时,张局长告诉记者:该企业从2018年10月15日停产,一直停到2019年3月31日,停产企业主要检查停产现场和周围情况。检查生产企业一般有记录,停产企业没有。至于我局执法人员在3月28日之前有没有发现堆放固体废物、及日期等,我问了执法监察大队后电话联系你们。

        之后,记者多次致电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环保分局张局长,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该局张局长每次以“正在开会”或“此事件正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答复记者。

        5月25日,记者再次来到天马水泥厂,远远就能闻到非常刺鼻的味道,该固体废物和之前相比较减少了很多,扣押满载固体废物的汽车也不见了!但是周边增加了许多废水,废水呈黑红色,没有任何防渗处理措施,顺着地面到处蔓延。

        6月4日,记者再次致电临城县环保分局张局长,张局长称属不属于危废的化验结果还没有出来,然后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有关的资料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调查处理,并书面告知举报人。

        临城县环保分局3月28日发现该废物,为何至今还不知道该固体废物的属性?既然是按照危险废物调查,怎么能将该固体废物轻易转移?希望当地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该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针对此事,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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