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今日头条>
    河北隆尧第一中学因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罚款
    文章来源:网络 作者:jyc

           根据信用中国(河北邢台)平台公示的信息,河北隆尧第一中学因建设项目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即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示内容显示,河北隆尧第一中学建设的阶梯教室项目于2021年11月交付使用,但直至2025年12月才完成竣工验收。针对该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规,于2026年2月13日对其处以12.677478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学校简介:河北隆尧第一中学是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前身为1947年筹建的滏西联师,1948年正式招生,1978年列为河北省重点中学,2003年获评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位于隆尧县太行路,占地180亩,实行全寄宿制管理,现有54个教学班、在校生3000余人,教职工286人(含特级及高级教师76人)。现任校长颉现辰,举办单位为隆尧县教育局,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友情提示:

           该项目从交付到验收的时间跨度长达4年1个月,远超常规建设项目验收周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业内专家曾警示,建筑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可能存在结构安全、消防设施、水电系统等方面的隐患,尤其对师生聚集的校园环境而言,安全风险更需警惕。此次处罚中,隆尧县住建局明确指出该校“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直指其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行为。

           近年来,校园建筑安全问题多次引发社会关注。此前,多地曾曝出学校教学楼、宿舍等未经验收或偷工减料导致安全事故的案例,凸显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性。此次隆尧一中被处罚,也为其他学校敲响警钟:工程建设必须严守法定程序,验收合格是保障师生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析案说法》节目即将上线 深度剖析法律案
人员查询 | 版权所有:新华产经网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京ICP备17059059-1 监督电话:17130172261 商务QQ:179129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