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出台《关于对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的劝返及拒不返回人员“十个一律”的公告》,要求开发区籍在中缅边境非法出境、非法滞留缅甸北部地区及非法滞留柬埔寨的人员(以下统称“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务必于2021年8月30日前回国。如截止到2021年8月30日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依旧拒不返回的,将根据《浙江省“全民反诈”十条意见》《温州市加强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十条刚性措施》,采取“十个一律”处置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一律严审户籍迁移。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使用赃款购买、建造的房产,一律依法予以没收,户籍一律从该居住地强制迁出;无法证明经济合法来源的,户籍欲迁入其他主城区的,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二、一律从严政审。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三、一律强制拆除违建。对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存在违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四、一律从严问责问效。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直系亲属系开发区公职人员的,取消当年绩效奖,并由纪委予以约谈问责;如直系亲属系非开发区内的公职人员,将告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
五、一律进行惩戒。对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及其赃款往来的亲属、朋友,将联系其开户行对其银行账户、网银予以冻结反制;情节恶劣的将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
六、一律公开曝光。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及其直系家属所属村居公告栏粘贴通告,并对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的基本信息予以公布。
七、一律冻结户籍。对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的户籍,一律先予以冻结,待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返回后再视情依法申报恢复。
八、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所在街道、村(社区)以及街道联系领导和村(社区)干部,一律取消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九、一律负面警示。凡是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参与非法出入境、电信网络犯罪、跨境赌博犯罪的,到案后一律带回原籍街道、村(社区)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
十、一律从严查处窝藏、包庇行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缅北及柬埔寨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诈专班民警介绍,他们正积极落实上级部署,有序开展缅北回流人员、涉诈人员排查、劝返等工作;到辖区缅北涉诈人员家中开展有效劝导工作,向家属详细讲解了《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关于对非法滞留缅北、柬埔寨人员的劝返及拒不返回人员“十个一律”的公告》的内容,希望家属能积极配合公安工作。
(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治处 李晓锋)